才住了二個月,就和房東吵架了。

房東其實人滿好的,只是很雜唸,感覺好像家裡的老爸;只是,他又常喜歡以房東自居,以為讓我住在這邊是天大的恩惠,可是我又不是住免費的,我有繳房租啊!

吵架的導火線追根究底是房東先生的錯,他洗了衣服,但卻沒有把衣服從洗衣機裡拿出來就週未狂歡去了,我們的斯洛代克flatmate想洗衣服,可是不知該把房東的衣服擺哪,就只好放在乾淨的塑膠袋裡,然後,我室友就接著洗。結果就在最後五分鐘時,房東先生狂歡歸來,看到衣服被放在塑膠袋裡,臉色很難看。他說他的衣服都很好,指責我和室友共謀,尤於時間很晚了,我們也懶得跟他吵,沒想到隔天早上,他竟然對我唸一堆雜七雜八的,說什麼我們都不打掃。 我一氣之下,對他說:

Whatever, I don't care what you said.

和室友外出歸來,發現房東留了張字條,看完之後更生氣。他說什麼,就是因為是朋友,所以才會批評,人要能接受批評,又講了一些雜七雜八的,這下我真的火大了。要比留字條?我也會,所以我寫了封信給他,如果我們不能互相配合,那我就搬走吧!請他早點通知我!



_MT_SEPRATOR_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ood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