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個不友善的城市,人的心情就像天氣一樣變化無常,倫敦可以上一分鐘出大太陽,下一分鐘馬上下雨,天氣轉變之快,令人咋舌。走在倫敦街頭,你會發現,幾乎沒有人臉上帶著微笑,我想,是來不及笑吧,因為笑不到一分鐘,下雨天馬上又讓人心情不好了,那就乾脆別笑了。
沒事我跑到英國作啥?
這是個不友善的城市,人的心情就像天氣一樣變化無常,倫敦可以上一分鐘出大太陽,下一分鐘馬上下雨,天氣轉變之快,令人咋舌。走在倫敦街頭,你會發現,幾乎沒有人臉上帶著微笑,我想,是來不及笑吧,因為笑不到一分鐘,下雨天馬上又讓人心情不好了,那就乾脆別笑了。
沒事我跑到英國作啥?
理論的書不算,二個星期下來,已經唸了六本小說,作者全部都是英國人。最大的感想是,英國人喜歡把句子寫的很長,長的像從忠孝東路一段塞到六段的車陣,很多原本以美式寫法需有逗點的句子,都不見了,以前在大學時,美國教授千交代、萬交代,如用 and連接二個完整的句子,在and前面一定要有逗點,在這裡完全看不到, 除了句子長以外,英國人又愛用較艱澀的字,明明就是當代兒童小說,怎麼唸起來像古文,一堆英文字母在腦在糾結成一團,頭都昏了。
不過,第三個星期後有漸入佳境的情況,加油!給自己加油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