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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論的書不算,二個星期下來,已經唸了六本小說,作者全部都是英國人。最大的感想是,英國人喜歡把句子寫的很長,長的像從忠孝東路一段塞到六段的車陣,很多原本以美式寫法需有逗點的句子,都不見了,以前在大學時,美國教授千交代、萬交代,如用 and連接二個完整的句子,在and前面一定要有逗點,在這裡完全看不到, 除了句子長以外,英國人又愛用較艱澀的字,明明就是當代兒童小說,怎麼唸起來像古文,一堆英文字母在腦在糾結成一團,頭都昏了。

不過,第三個星期後有漸入佳境的情況,加油!給自己加油一下。

 (圖:The Owl Service by Alan Garner)

他的小說很有趣,但他的文筆讓我吃足了骨頭(〝明明就是當代兒童小說,怎麼唸起來像古文〞:這句話就是在說Garner的小說),班上很多同學也都看的〝霧剎剎〞,懷疑小朋友會喜歡看他的書。我覺得Garner的文筆帶有意識流(stream of consciousness),是大家抓狂的主因。

不過,Garner曾在某個訪談上提到:我的書又不是寫給小孩看的;我想,是大人們覺得主角都是小朋友、適合小朋友看,所以就歸為童書,但可能沒想過、也沒問過,小孩們到底喜不喜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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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ood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