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提過,英國人喜歡把句子寫的很長,長的像從忠孝東路一段塞到六段的車陣,許多複合句(Compound Sentence)都沒有標點符號,整句話看完後,暈頭轉向;除了句子長以外,英國人又愛用較艱澀的字,美國作家的句子結構及用字都較淺顯易懂,一針見血。
 
看英國作家寫的東西,就像在搭那種三百六十度繞不停的雲霄飛車,而看美國作家的文章,比較像在搭〝自由落體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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〝淨空〞,是有效的,我想。

在從蘇格蘭回來的一星期後,我完成了二篇作業,各3,500字。

我其實很喜歡寫報告,因為要花很多時間思考;有思考,才有成長。可能是很久沒寫了,而且從來也沒寫過這麼多字,最多字的報告也不過才二千多字,一下子要寫這麼多,真是讓我吃不消,整個寫作過程,讓我覺得好像〝生小孩難產〞(雖然我沒有生過小孩),〝陣痛〞了好久,終於〝生出〞二篇文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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