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寫在前面的後記★
寫這篇怪癖的過程滿有趣的,因為我從來沒認真想過自己的怪癖,感謝Selina娃娃媽給我這個機會好好自我反省一下,哈。

怪癖一,在路上會對別人家的小孩笑:

這裡的笑,不是痴笑、不是傻笑、更不是呆笑,是可愛的微笑(好像有點冷厚...嘿嘿)。常常和我同行的朋友,和我在一起看到小朋友的時候,口頭禪變成:請不要誘拐別人家的小孩,不是啊...因為小朋友們都那麼可愛,當然會忍不住要送給他們可愛的微笑。只要小朋友看我一眼,我就對人家笑,還好我長得不算太嚇人,基本上,都是回收到良好的反應,有時到最後,就開始和小朋友玩了起來。曾經有好幾次,一些爸爸媽媽們對我說,他們家的小孩不太跟陌生人親近的,沒想到會跟我玩起來,應該是喜歡我,這個時候,我通常就是傻笑,心裡則暗自竊喜自己誘拐小孩的技巧又更好了....不是啦,說錯了,是和小孩相處的技巧....

怪癖二,嚴重程度的愛自言自語:

自己和自己對話、自問自答,而且習慣性邊走邊講,還好現在手機非常流行,這樣的怪癖不會嚇到人,路人頂多以為我在講手機。麻煩的是:有時候我會邊走邊唱歌,常常等自己驚覺時,已經唱了好一段時間了,還好,反正路人甲乙丙丁我也不認識,以後也不會再相見,丟了臉就算了。為什麼會自言自語、邊走路邊唱歌?我自己歸納出來幾個原因:一是有壓力,二是無聊,哈,真的是有夠無聊的怪癖。

怪癖三:談到兒童、文學相關話題會停不下來:

喜歡小孩,當然也喜歡談小孩,所以,我有很多朋友都是媽媽級的,或者應該說,和很多媽媽們成為朋友。到朋友小孩的學校去當志工講故事,初次見面,小朋友們說:愛心媽媽好,真是有禮貌!可是我不是媽媽啊,得好好教育一下這些小朋友,來當愛心媽媽的,不一定都是媽媽啦,拜託請叫我:愛心〝阿姨〞。

因為唸了外文,所以喜愛上英國(語文)文學(English Literature),喜歡和人討論自己喜愛的東西,是人之常情,不過這就可憐了我的朋友們,因為這方面他們比較不熟,得多聽我講一下,不過常常朋友聽我口沬橫飛的講完後,會說:嗯...這本書聽起來很有趣,我去找來看看;只是看完後,他們會說,沒我講的那麼好看。

然後,我們發現了我另一個專長,原來我還滿會講故事的(對了,這是誘拐小朋友的必要手段之一...啊又說錯了,和小朋友同相處的必要技巧之一啦)。

嘿嘿,你有沒有發現,兒童+文學,是兒童文學耶。

怪癖四,嚴重程度的愛〝講清楚〞:

我非常討厭被誤會,尤其被人說我做了哪些明明就沒做過的事,有誤會,就一定要解釋清楚,在解釋完後,隨便別人愛怎麼想,我就管不到了,因為我已經〝講清楚〞了。我很愛跟親朋好友講清楚,痛快以及不痛快的,喜歡一並講清楚,

因為是家人朋友,所以重視;
因為重視,所以在乎;
因為在乎,所以不想心裡有疙瘩。

老實說,這樣的個性有點討人厭,有些人會覺得我強詞奪理,有些人會覺得我愛爭辯,像我家那位自以為自己至高無上的老爸,就覺得他怎麼那麼倒楣,生了個愛忤逆他、愛跟他頂嘴的女兒。而我只能又再跟他〝說清楚〞,那是因為我們是一家人,所以我才說,如果是路人甲乙丙丁,我才不會花那麼多時間跟他說那麼多呢!

怪癖五,愛洗手:

不是因為怕有腸病毒,也不是因為怕SARS啦。染上這個怪癖,是從開始騎機車後,有好長一段時間,我每天騎車上班,騎車是方便又快速,只是每天到公司後,全身都是機油味,而唯一可以清洗的部位只有手(有時洗臉),所以從那時便開始養成習慣,到公司第一件事是洗手,回家第一件事,也是洗手。然後,就變得很愛洗手,上完廁所當然就不用說了,摸完紙鈔也要洗手,拆完信件也要洗手、還有其他很多很好笑的情況,那個...我不好意思說啦。

來英國後,和二隻小貓住了好一段時間,剛開始實在是不想和他們玩,因為要洗手啊,後來沒辦法,玩上癮了,就只好一整天不停的洗手,手都快爛了。

怪癖六,不喝冰咖啡:

跟我很熟的朋友,都知道我有嚴重程度的酗咖啡,咖啡照三餐喝,有時外加宵夜。喝咖啡對我來說,是享受人生:

一杯咖啡+三五好友,是享受人生;
工作忙碌之餘,來杯咖啡解解壓,是享受人生;
週末的午後,一個人呆坐在咖啡店裡,看著來來往往的人們,讓自己的腦袋淨空,是享
受人生。

只是我喝咖啡時有一個怪癖:我只喝熱咖啡。不管天氣多冷多熱,我都只點熱咖啡,對我來說,隨著熱煙飄散出來的咖啡香,才是〝正港〞的咖啡味。

怪癖七,還滿準的第六感:

請不要誤會,我沒有洞悉未來的能力,要是有,我早就去擺攤算命,順便也幫自己算一下。這裡所謂的第六感是指:當我和一個不熟的人談話或相處後,通常能正確地感覺出這個人的個性、以及一些行事態度。說起來好像有點玄,可是這是經由許多例子証實過,而且具有國際認証的,我的日本同學和葡萄牙朋友們,就覺得很怪,為什麼我可以有這樣正確的感覺。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...可能因為我是一個比較敏感的人吧。

以上是我一些一點都不怪的怪癖,嘿嘿,接下來才是重頭戲,才是我寫怪癖的目的,我可以點人了,麻煩被點到的朋友,請賣個面子,有空寫一下吧!

somesay@Somesay,
azurblau@Simplicity is beautiful,
Eileen@Skellig,
smilejean@SmileJean~紫色微笑~,
希望@心情垃圾桶

哎喲,本來要點鏘a大哥,可後來發現他被點走了。被點到名的Blogger,麻煩請寫下至少五個怪癖(發文時請記得用引用功能),然後再點名其他五位朋友加入串聯活動,請記住,串聯活動不能重覆點名。

ps. Selina和娃娃媽點的是不同的木頭人,所以,應該沒有衝到吧?

★寫在後面的前言★
Aug. 21, 2005 【剛得知被點到名的當下...】

剛從Dylan Thomas的家鄉Swansea回來,前一夜去了Newcastle,目的是看新成立的Seven Stories: the centre for children's books,為了省錢搭夜車從倫敦去(車程單趟七小時),又搭夜車回倫敦,完全沒有花到住宿費,然後,為了省錢,回到倫敦的清晨,又搭火車去了Swansea。在離開英國前必定要拜訪的地點名單中,Swansea排名第一,不是因為那裡是什麼熱門旅遊景點、也不是說那裡有很多名勝古蹟,只因Swansea是我最喜愛的詩人Dylan Thomas的家鄉。

講了這麼多癈話,看似和這篇標題一點也扯不上關係,其實有小小的關連。才剛連續搭乘了一堆交通工具回到家,就發現自己被點名了,還被點了二次,這裡被Selina點到,另一個blog被娃娃媽點到,我現在人還有點頭昏,骨頭也快全散了,等我清醒後,再將怪癖補上。

突然想到,我被點了二次,是不同的blog,而且內容完全不一樣,應該沒關係吧?在二個地方寫一樣的怪癖,可以點十個人耶,噢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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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oodm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