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喜歡喝咖啡;
喜歡咖啡的香味、喜歡喝咖啡時的心情、喜歡因為喝咖啡而和朋友們相聚。
 
我很常喝咖啡;
每天至少都喝一杯,有時照三餐喝,偶爾外加消夜;
簡單的說:我是酗咖啡。

喝咖啡對我來說,是享受人生。

我最喜歡的咖啡是曼特寧,我喜歡自己磨咖啡豆,我喜歡自己煮咖啡,我很少喝冰咖啡,即便是夏天,我也多喝熱咖啡,我不愛花式咖啡,我喝咖啡不加糖;
 
可是很奇特地,我竟然喜歡喝星巴克的焦糖瑪琪朵。我喜歡看著奶泡上由焦糖交織出的網狀,然後喝下第一口咖啡,不經攪拌,焦糖、奶泡,然後咖啡入口,然後我就會露出滿足地微笑。
 
喝咖啡對我來說,是享受人生。
這幾天突然好想喝焦糖瑪琪朵,今天利用上班前的空檔,跑去Richmond市中心的星巴克買了一杯,中杯2.75英磅,約是台灣的二倍吧,真是貴的咖啡啊,只是為了滿足口慾,心中還真有些不捨,找了個位置座了下來,突然想起自己有一陣子很常去信義區紐約紐約樓下的星巴克喝咖啡。
 
我倒也不是特別喜歡星巴克的咖啡,星巴克的咖啡我只喝本日和熱焦糖瑪琪朵,喜歡去星巴克,只是喜歡點一杯咖啡,然後呆望著來來往往、形形色色的人。
 
今天坐在Richmond的星巴克裡,一時之間錯亂,還以為自己是在紐約紐約的星巴克裡,可能因為換了個地方、有了七個小時的時差,焦糖瑪琪朵變得不可口了,
 
還是有〝家〞的味道的咖啡比較入口;
 
希望能趕快回家喝咖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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