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個不友善的城市,人的心情就像天氣一樣變化無常,倫敦可以上一分鐘出大太陽,下一分鐘馬上下雨,天氣轉變之快,令人咋舌。走在倫敦街頭,你會發現,幾乎沒有人臉上帶著微笑,我想,是來不及笑吧,因為笑不到一分鐘,下雨天馬上又讓人心情不好了,那就乾脆別笑了。

 

沒事我跑到英國作啥?

我來唸書,誰叫我沒事大學時修什麼兒童文學,然後無聊又修了青少年文學,慘的是:我不小心愛上了這類書籍,更糟的還在後頭,竟然被我發現英國有兒童文學的碩士課程;所以,我來了。

來英國,是抱著朝聖的心情,因為,這裡是兒童文學的發源地;再者,大學時主修的是English Literature,雖然我修美國文學的課較多,但總覺得有機會應該要來這裡看看。

在這裡要邁入第五個星期了,到目前為止,其實對於上課的情況有點小小的失望,每個星期要唸的書一堆,可是,每本書分配到的討論時間少的可憐。拿 BritishChildren'sLiterature: 1960 ~ Present來說好了,每星期primary reading三本小說,上課時間二個小時,扣掉前面開場15分鐘,當次Presentation15分鐘,那只剩90分鐘,平均一本書只分到30分鐘。我當然知道唸到碩士這層級,很多事得靠自己,可是,如果什麼都要靠自己,那我幹麻負債累累地花錢大老遠跑來?在家自己唸就好了,不是嗎?在英國花一年的時間固然可以拿到學位,但紮實的學習,才是我真正想要的。

不過,既然來了,就認命吧!誰叫我誤上了賊船,認真唸書去,唸到抓狂時,再來寫文章調劑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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